線上讀書會(保險)-第0020期-遊樂賽車場中,團員酒駕而死亡,保險公司主張「不當得利」返還200萬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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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讀書會(保險)-第20期
遊樂賽車場中,團員酒駕而死亡,保險公司主張「不當得利」返還200萬敗訴?
遊覽公司承接一個旅遊團體進行環島旅遊,期間向保險公司投保旅行業責任保險,保險期間自94年9月12~14日止。
旅遊團體前往屏東縣賽車場旅遊時,其中團員張○○,因駕駛賽車場內所提供之遊戲賽車不慎衝撞護欄,致張○○胸腹部受有嚴重之挫傷,於當日下午6時許傷重不治死亡。遊覽公司與張○○遺屬達成和解由保險公司給付保險金200萬元予死者遺屬。
惟保險公司嗣後發現張○○於駕駛遊戲賽車前,曾飲用酒類,且因酒後駕車而造成意外死亡之結果,為「旅行業責任保險契約」之除外不保事項,保險公司無須理賠,張○○遺屬無法律上原因而受有利益,爰依《民法》第179條不當得利之規定,遂向張○○遺屬請求返還已受領之保險金200萬元。
遺屬認為無不當得利之情形,拒絕返還。保險公司告上法院,法院判決保險公司敗訴,不得追討理賠金200萬。
1.酒後駕駛賽車場內的賽車發生事故,算不算「酒駕」?
2.產險公司「賠償對象」是誰?
3.保險公司賠錯可事後追討?
4.「不當得利」之成立要件?
5.責任險中的「三角關係」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