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讀書會(車禍)-第0020期-2車前後壓過被害人,肇責如何認定?強制險可抵扣慰撫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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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讀書會車禍-第20

 

2車前後陸續壓過被害人責任如何歸屬強制險抵扣慰撫金

 

林先生(以下稱:被害人70歲於95226日上午5時許,在台北市士林區○○○路○段及中正路口行人穿越道上,遭王○○以下稱:前車加害人)駕駛自用小客車,超速闖紅燈撞傷倒地,詎停車察看而加速逃逸,隨後又有李○○以下稱:後車加害人)酒後達不能安全駕駛之程度(酒駕),駕駛自用小客車行經被害人倒臥處,因未注意車前狀況,致右前輪輾壓被害人身體。

致被害人頭部、臉部、後頸部、胸部、背部及4肢多處受有挫傷、骨折、臟器破裂、內出血及休克等傷害,經送醫急救,仍因傷重不治死亡

被害人之子女及配偶共7人向加害人請求支付喪葬費250萬及配偶的精神慰撫金100萬元;其餘子女各請求精神慰撫金60萬元,父親精神慰撫金100萬。

地方法院法官判加害人應賠,惟應扣除已領取之強制險保險金150萬元,並從各請求人中之精神慰撫金扣除。

 

1.前後2車陸續壓過被害人,責任如何歸屬

2.強制險可抵扣慰撫金?遺屬若有多人時,如何扣?

3.誦經費用算喪葬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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