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讀書會(車禍)-第0018期-把酒醉闖越馬路的行人撞成植物人,受害人求償1500萬,法院判免賠?(「植物人」如何計算平均餘命?慰撫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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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讀書會車禍-第18

 

酒醉闖越馬路的行人撞成植物人,被求償1500,法院判免賠

(「植物人」如何計算平均餘命?慰撫金?)

 

新北市18歲蔡姓男子10111月間,騎車行經新莊中正路時,撞上酒醉違規橫越道路的阿明(化名),阿明因此變成植物人,其家人求償1500萬元;由於鑑定指出,阿明才是肇事主因,且應負8590%責任,新北地院法官認定,阿明肇事責任是88%,且被害者已領取205萬保險金,超過113萬元賠償金,判蔡免賠

本案發生於1011115日下午5時許,阿明因違規穿越道路,遭蔡男撞擊,因此成為植物人,他年約41歲,家屬認為蔡男沒有保持安全距離,以致於遭到拖行7公尺,過失責任比,應是阿明55%、蔡男45%,求償1500萬元;蔡男則主張,阿明不依規定擅自穿越道路,才是肇事主因。

由於鑑定指出:「行人阿明酒後於設有分向島路段,違規橫越道路,是肇事主因;蔡男未注意車前狀況,為次因」另一份鑑定更指:「阿明嚴重酒醉、步履蹣跚、在視線不良黃昏路段,未穿反光衣物,違規闖越道路,建議事故責任是8590%!」

法官認定,阿明肇事責任為88%,蔡男12%,蔡與其父母本應賠償943萬,但以責任比換算後只剩113萬,且被害者已領取205萬元強制責任保險理賠金,與蔡男賠償的5萬元,已超過賠償金額,不用再賠

 

1.車禍肇事責任一定是7355

2.當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覆議會不利於己時,該如何處理

3.何時需要申請「成大研究發展基金會」等單位,進行鑑定

4.限制行為能力人」有過失時,父、母連帶賠償責任

5.植物人之「平均餘命」、「勞動能力喪失」為何?

6.無收入的人,勞動能力喪失」該如何計算?

7.依「身心障礙者」相關法規,領取之養護費用,加害人可否主張「損益相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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