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讀書會(社保)-第0036期-投保薪資「以多報少」,老闆被判刑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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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讀書會社保-第36

投保薪資以多報少」,老闆被判刑3個月

(除了雇主,會計勞工也會判刑?)

 

老闆把員工薪資「以多報少」節省勞保等費用,是資方常見的省錢之道,台中市擔任電子商務公司負責人的袁○○,把王姓員工薪資「以多報少」,她1年雖省下2萬餘元的勞健保費與勞工退休提繳金,卻被檢舉法辦,不僅被追繳4萬餘元的勞保罰鍰與補繳差額,台中地院進一步依詐欺罪判處徒刑3,宣告緩刑2年,條件是支付公庫3萬元,並宣告尚未追繳的健保費差額8587元沒收,她僅省下21000多元,卻得支付共87000多元的代價,堪稱得不償失。

判決書指出,王姓員工於201411月至201512月任職袁○○經營的公司,總計任職14個月,其中,有3個月薪資是21000元至21900元,另有1個月薪資是23697元,其餘10個月薪資是37000元至39000元,平均薪資超過3萬元,袁○○卻向健保局、勞保局申報為21000元至21900,總計有11個月「以多報少」。

這將近1年時間,袁○○省下勞保費7668元,健保費8587元,以及應提繳的勞退提繳金5112元,總計21367元,不料,勞保局卻於去年(2016年)8接獲檢舉,將此案函送地檢署偵辦,袁○○得知後,趕緊補提勞退提繳金5112元,以及補繳勞保的差額7668元,也繳清勞保局的罰金36352元,已經支付了49132,但法官仍判刑

台中地院認為,袁○○坦承犯行,且補繳勞保費的差額、繳清勞保局的罰金,顯示她已悔悟,但仍有8587健保費差額沒有繳納,依詐欺罪判處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3萬元,宣告緩刑2年,條件是支付公庫3萬元,尚未繳納的8587元屬於犯罪不法所得,宣告沒收
,全案可上訴,袁○○如果接受緩刑,她只省下區區21367元,卻得支付共87719元的代價(含判刑前已繳納的49132元,以及判刑後應繳納3萬元與宣告沒收的8587元),這不包括勞保局未來可能對她處以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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