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讀書會(社保)-第0034期-保「農保」切結不保「勞保」身故,法院判雇主無責任,都是農會惹的禍?(法律權利是保留給問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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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讀書會(社保)-第34期
保「農保」切結不保「勞保」身故,法院判雇主無責任,都是農會惹的禍?
(法律權利是保留給問對人、做對事的人!)
勞工陳○○先生95年8月18日起,受僱於雇主所經營的鐵材行,受僱之初,由於仍有農保資格,爲了節省保費,就簽定切結書給公司,請公司不要加保勞保。
不料勞工於95年12月30日清晨因車禍意外死亡。由於沒有勞保只有農保,家屬向勞保局申請農保喪葬津貼時,勞保局才發現勞工農保資格已被取消,因此除駁回喪葬津貼之請求外,另外再退還從93年8月31日~96年5月31日之農保保費。
勞保局承辦人員再進一步指導遺屬,應向違法未投保勞保之雇主索賠。結果法院看的較為深入,判決雇主沒有賠償責任,反而是農會及勞保局的賠償責任。
1.臨時工之「到職日」、「離職日」如何認定?
2.臨時工「未到職」,就可推定為「主動離職」?
3.臨時工未結清工資,即代表未離職?
4.強制投保單位雇用之「臨時工」,亦需主動「投保勞保」?
5.臨時工之勞保投保單位為「職業工會」或是「短期雇主」?
6.何謂社會保險之「強制投保單位」?
7.員工出具自願不加勞保「切結書」,公司即可不需為員工投保?
8.「勞保」、「農保」可重複投保?
9.未保勞保之損害,除了用《勞保條例》也可主張《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