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讀書會(社保)-第0029期-全職3人網咖老闆,未替時薪勞工保勞保,離職後因病死亡,依然判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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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讀書會社保-第29

全職3網咖老闆時薪勞工保勞保離職後因病死亡依然判賠

 

台北市經營網咖的王姓男子(以下稱:老闆)雇用許姓女子(以下稱:勞工),但幫她投保勞保,許女離職不久後病故,因無法請領喪葬津貼及遺屬津貼,許女雙親向雇主王姓男子提告求償,台北地方法院今天決王姓應賠償65萬多元,全案可上訴。

許姓女子的父親提告指出,勞工20029月間就業後,便開始投保勞保,2012年間轉職到王姓男子經營的美式網咖店,同年2月間因身體不適數次就醫後離職2個月後不幸病故,許女雙親發現王沒幫勞工投保勞保,無法請領喪葬及遺屬津貼共657000多元,憤而提告求償。

雇主反駁說,經營的美式網咖店不是5名勞工以上的公司行號,許女任職之初有簽切結書,也知道沒有投保勞保,且許女是離職後病故,就算有勞保也已退保,因此拒絕賠償。

不過法官傳喚證人查證後,證實王經營的美式網咖店員工超過5,依規定應強制投保勞保,就算勞工不願投保勞保,雇主也有義務幫勞工投保。且許女任職期間已患病,雖是離職後病故,但時間沒超過1,倘若有投保時,則依《勞保條例》規定,勞工仍然可向勞保局請領死亡給付

所以法官認為,王姓男子違反《勞保條例》沒幫許女投保勞保,致許女雙親無法請領喪葬津貼、遺屬津貼,因此判決王應賠償6570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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