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讀書會(社保)-第0029期-全職3人網咖老闆,未替時薪勞工保勞保,離職後因病死亡,依然判賠?
線上讀書會(社保)-第29期
全職3人網咖老闆,未替時薪勞工保勞保,離職後因病死亡,依然判賠?
台北市經營網咖的王姓男子(以下稱:老闆)雇用許姓女子(以下稱:勞工),但沒幫她投保勞保,許女離職不久後病故,因無法請領喪葬津貼及遺屬津貼,許女雙親向雇主王姓男子提告求償,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決王姓應賠償65萬多元,全案可上訴。
許姓女子的父親提告指出,勞工2002年9月間就業後,便開始投保勞保,2012年間轉職到王姓男子經營的美式網咖店,同年2月間因身體不適數次就醫後離職,2個月後不幸病故,許女雙親發現王沒幫勞工投保勞保,無法請領喪葬及遺屬津貼共65萬7000多元,憤而提告求償。
雇主反駁說,經營的美式網咖店不是5名勞工以上的公司行號,許女任職之初有簽切結書,也知道沒有投保勞保,且許女是離職後病故,就算有勞保也已退保,因此拒絕賠償。
不過法官傳喚證人查證後,證實王經營的美式網咖店員工超過5人,依規定應強制投保勞保,就算勞工不願投保勞保,雇主也有義務幫勞工投保。且許女任職期間就已患病,雖是離職後病故,但時間沒超過1年,倘若有投保時,則依《勞保條例》規定,勞工仍然可向勞保局請領死亡給付。
所以法官認為,王姓男子違反《勞保條例》沒幫許女投保勞保,致許女雙親無法請領喪葬津貼、遺屬津貼,因此判決王應賠償65萬7000多元。
1.僱用5人以上之公司行號屬勞保強制投保單位,何謂「行號」?
2.總店與分店間之員工相互支援,視為全部員工?
3.網咖雇主應為「時薪」員工投保勞保?應投保何等級?
4.勞工任職時,自動要求不願投保勞保並有簽立「切結書」,雇主照賠?
5.公司未投保勞保時,而勞工因病死亡雇主風險有那些?
6.無勞保依然可以請生育、傷病、失能、死亡、職災醫療等給付?
7.退保後1年內因病死亡,如何證明是同一疾病?
8.勞工離職後因病死亡,遺屬請領「死亡給付」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