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讀書會(社保)-第0021期-退保前無就診紀錄,退保後死亡,勞保一樣會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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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保前無就診紀錄退保後死亡,勞保一樣會賠

被保險人退保前任職○○保全公司,勞保年資有10餘年,因身體狀況不佳,於94104就離職並辦理勞保退保,第2天赴診所就醫,病歷記載其有酗酒、腹脹及噁心症狀,事後再赴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住院病歷診斷為,酒精性肝炎、酒精引起之肝硬化合併腹水,與食道靜脈曲張及巨球性食血,疑似營養不良所致。

941110即因自發性腦出血、嚴重肝硬化及呼吸衰竭死亡,被保險人的太太便提出申請被保險人本人的死亡給付。

經勞保局的特約專科醫師審查意見認為,就醫理而論,以被保險人已於94104自○○保全公司退保,其同年1110日因病死亡,係保險效力停止後發生之事故,與《勞工保險條例》第19條第一項規定不符。又其94104退保前與死因相關之就診紀錄,亦核無《勞保條例》第20條規定之適用,乃於95314核定所請不予給付。被保險人的太太不服,申請審議,經勞保監理委員會於95629審定申請審議駁回,遂向勞委會(現為:勞動部)提起訴願,終獲勝訴。

1.沒勞保照樣請領「死亡給付」?退保多久可領?申請期限?

2.《勞保條例》第20條規定退保前,需有就診紀錄方可領取?無就診可否領取?

3.如何運用「醫理見解」來爭取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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