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讀書會(勞動)-第0017期-盤點發現減損,依工作規則預扣工資,雇主觸犯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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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讀書會勞動-第17

 

盤點發現減損,依工作規則預扣工資,雇主觸犯刑罰

 

葉○○小姐(以下簡稱:A勞工)於8951石○○小姐(以下簡稱:B勞工)其於9041日起,陸續擔任○○○○百貨敦化館之店員。

而後因公司於907盤點時發現損失服飾9損失金額共為21620元,嗣後公司考量勞工經濟負擔重,並要求減少賠償,經部門主管簽請,公司准予減少,並逕自扣抵9012月、911月份共2個月之薪資4740

2人憤而於9128離職,並提告公司尚欠其9112月份之業績獎金10745元及違法扣抵之盤點落差金額4740元,合計15485元。

公司亦主張,勞工尚應賠償盤點損失差額,另勞工擅自離職,公司找人代工,勞工應負擔6450元,倘若應給付勞工之業績獎金10745元,則與勞工要求給付金額相抵,勞工尚應給付公司5185元。

最後經法院「民事庭」判決公司應再給付預扣工資及尚未給付之業績獎金。並經地檢署檢察官提起「刑事庭」判決公司暨負責人連帶有罰金刑責。

 

1.「盤點減損」可否『』勞工工資?可否『預扣』勞工工資?

2.「盤點減損」可否『扣』勞工非工資

3.勞基法第26條『預扣』之合法性?事『』扣違法?事『』扣合法?

4.公司違反勞基法,負責人依第81條連帶負罰金罰鍰之責任?

5.業績獎金」屬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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