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保年金超過10年大限還有救嗎?這4種人還有機會補繳

國保年金超過10年大限還有救嗎?這4種人還有機會補繳

2019-07-21ETtoday新聞雲/紀佳妘/台北報導】

國民年金保險有緩繳「10年大限」,只要首期保費欠繳超過10年,終身恐少領數十萬元。不過,民眾若符合「不可歸責於被保險人的事由」導致逾期,還是可以跟勞保局申請補繳。

國民年金保險也就是俗稱的「國保」,主要納保對象為年滿25歲、未滿65歲,在國內設有戶籍,且沒有參加勞保、農保、公教保、軍保的國民,並會自動納保,目前以勞保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級18282元為月投保金額,每月保險費由政府負擔4成(658元)、被保險人自付6成(987元)。

所謂的國民年金10補繳大限,指的是每月保費的繳款期限加10年,例如9710月保費,繳款期限為98131,逾期未繳者於108131日前都可以計息補繳,繳納後保險年資照樣累計,確保給付權益。

超過10年補繳期限的欠費,不能補繳也不計入保險年資,甚至也不能辦理分期繳納,未來請領老年年金給付時不能選擇A發給(加計3628元),終身只能以B式發給,至於請領身心障礙年金給付者則基本保障金額4872元),終身恐少領數十萬元。

不過,若是屬於「不可歸責於被保險人的事由」導致逾期,還是可以跟勞保局申請補繳,包括長期在國外未居住在戶籍地在監服刑以及戶籍設在戶政事務所等這4種情況,的確可能沒收到通知,可書面提出補繳申請,勞保局會依個案事實審查是否符合,經查核屬實後即可補發繳款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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