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同志註記可申請喪葬津貼,勞保局不上訴

法院判同志註記可申請喪葬津貼,勞保局不上訴

2019-08-14/中國時報/林良齊】

台灣酷兒權益推動聯盟秘書長胡勝翔同性伴侶潘世新於民國106年過世,後續向勞保局申請喪葬津貼,經勞保爭議審議、訴願皆被駁回,因而提起行政訴訟,台北地院判決其勝訴。勞保局也說,經討論後尊重法院判決,不上訴。

依勞保條例62條規定,被保險人之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時,依左列規定,請領喪葬津貼:被保險人之父母、配偶死亡時,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3個月。胡勝翔主張,潘世新是其配偶。

勞保局職業災害給付組組長陳慧敏表示,此案是在大法官做出釋字748號解釋,而釋字748號解釋施行法仍未實施前的空窗期發生,勞保局基於尊重法院判決,決議不上訴。

陳慧敏說,至今僅有這1件向勞保局提出申請,後續若有同志朋友要申請相關給付,勞保局會視個案情況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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