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打工,中市勞工局籲「五要」自保

暑期打工,中市勞工局籲「五要」自保

2019-06-19中時晚報盧金足即時報導

暑期打工旺季來臨,學生利用假期進行短期工讀,賺取生活費,也能累積寶貴職場經驗。台中市府勞工局提醒工讀生打工,應注意「五要」規範,包括要達基本工資;要打卡(出勤紀錄);要勞、健、就保;要勞退;要全額工資(不得任意扣減工資),以免權益受損。

勞工局長吳威志指出,自今年11起,時薪基本工資已調高為150元,月薪基本工資已調高為23100元,雇主給予暑期工讀生的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打工族的權益和一般員工一樣,並不會因為是工讀生而縮水,只要進入適用「勞動基準法」的事業單位打工,其各項勞動條件,如工資、工作時間、休息、休假、請假及職業災害補償,均依勞動基準法辦理。

事業單位普遍運用部分工時勞工,雇主應依勞基法相關規定確保勞工權益,勞工局維護部分工時勞工勞動權益,定期實施部分工時勞工勞動條件專案檢查及辦理工讀生勞動權益宣導。

吳威志提醒,勞動部也已訂定《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及《部分時間工作勞工勞動契約參考範本》,以利勞資雙方有所依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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