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聯益公司解僱434人,違反《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罰最高50萬元

嘉聯益公司解僱434人,違反《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罰最高50萬元

2019-03-06/蘋果日報/突發中心張沛森/桃園報導】

嘉聯益科技公司今年2月因業務緊縮而解僱434人,卻未依法於解僱日前60天函報大量解僱計畫書,違反《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4條第1項規定;桃園市府勞動局今天表示,衡量嘉聯益公司違法情節、其財力及獲利情形及受影響的勞工人數眾多等情節,處法定罰緩最高的50萬元。

位於桃園科技工業區的嘉聯益公司,為印刷電路板製造業,也是全球前10大暨國內第1大軟式電路板之專業製造廠商,產品運用於智慧型手機、智慧型穿戴裝置、觸控面板、VR裝置、平板電腦、數位相機、筆記型電腦、衛星導航、汽車電子及醫療器材等多樣應用領域。

由於受到景氣影響,公司在春節前夕的128通知首批100200名正職員工簽署外稱「紅單」的自願離職單,有員工不滿此舉明顯違反《勞基法》而不願簽署;嘉聯益又另外在215要求其他300400百名正職員工簽紅單,總計在2月下旬共解僱434人。

桃園勞動局今依法開罰並提醒事業單位,雇主資遣勞工人數如已達《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所定標準,即應於60天前將解僱計畫書通知主管機關、相關單位或人員,並公告揭示及進行勞資協商,違反規定者,依法可處新臺幣10萬至50萬元罰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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