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年資不間斷,勞動部:育嬰留職停薪也能續保

勞保年資不間斷,勞動部:育嬰留職停薪也能續保

2019-07-16工商時報/邱琮皓報導】

為了照顧年幼子女,勞工常會選擇育嬰留職停薪,但為了能接續勞保年資、保障不間斷,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表示,受僱者只要經雇主同意育嬰留職停薪,即使受僱未滿6個月,也可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繼續加保。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規定,受僱者任職滿6個月後,於每一子女滿3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3歲止,但不得逾2年,同時撫育子女2人以上者,其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2年為限,而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得繼續參加原有的社會保險。

據統計,截至5月為止,育嬰留停又繼續加保的勞工人數為5.4萬人。勞保局表示,勞工在育嬰留停期間雖然不會有發生職災的可能,所以繼續加保只參加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及就業保險,並不包括職業災害保險,繼續加保期間的保險費,由政府補助8成、勞工負擔2成,即可繼續享有勞保的相關權益。

勞保局表示,如果選擇按期繳納的勞工,繳費通知將會寄送到勞工的通訊帝制,另外,勞工也可申請遞延3年繳納,被保險人如同時申請育嬰津貼及繼續加保者,請在「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請書、給付收據及繼續投保申請書」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繼續投保」欄位,勾選是否遞延繳納保險費;如未申請育嬰津貼,僅申報繼續加保者,請在「勞工保險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繼續投保申請書」相關欄位勾選是否遞延繳納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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