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升學未就業少年找工作將可享交通津貼

未升學未就業少年找工作將可享交通津貼

2019-01-03/蘋果日報/唐鎮宇】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今將預告相關規定,將15歲以上、未滿18歲的未就業未就學少年納入《就服法》促進就業對象。

我國雖已實施12年國教,但仍有少數少年未升學。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今將預告相關法規修正,將15歲以上、未滿18歲者未升學未就業者納入《就業服務法》促進就業對象,未來這些少年參加職訓可享職訓生活津貼、求職交通津貼等補助,預估每年約有200~300人受惠,最快農曆過年前後生效。

依《就業服務法》規定,目前特定對象納入促進就業者包括獨立負擔家計、中高齡、身障、原住民、低收或中低收、長期失業、二度就業婦女、家暴被害人與更生人等。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身心障礙者暨特定對象就業組組長施淑惠表示,主因是有兒少團體反映,有些未升學、未就業的少年,若要提早進入職場,需要有更多工具幫忙,因此今將預告相關規定,將這類少年納入《就業服務法》第24條適用。

施淑惠解釋,這些少年納入後,未來參加全日制職訓可享職訓生活津貼,1個月可領13860元,最多參加6個月可領83160元;另外求職地點若超過居住地30公里以上,可享500元交通津貼。若參加技能檢定,也可享報名費全免等。

施淑惠說,估約有200~300名少年可受惠,今將預告14天,預告蒐集意見彙整後將送交法規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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