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嘉聯益違法解雇400派遣工,3勞工出面提告
控嘉聯益違法解雇400派遣工,3勞工出面提告
【2019-06-03/蘋果日報/張沛森】
受僱於觀音工業區嘉聯益科技公司的400多名派遣勞工,去年11月才去上班不到1個月就因公司訂單減少,被通知不用上班了,雙方經多次協調迄今仍無共識,包括張姓及余姓勞工等人在桃園產業總工會的陪同下至桃園地院提出「確認雇傭關係之訴」,勞工主張,他們雖是透過人力派遣公司到嘉聯益上班,卻也經過嘉聯益公司主管的面試與簽約保証工作至少3到6個月,如今做不到半個月或1個月就輕易遭到解僱,實在不合理。
余姓勞工表示,他是在去年10月底到嘉聯益上班,公司保證他們可做3個月,想不到上班不到1個月就叫他放無薪假了,後來其他人也自動離職,再過沒多久就發布工廠停止運作;且原本說好是時薪180元、1天做12小時,但到最後時薪不到120元;後來雖有協調,但卻叫他們做外勞的工作,余說:「大家都是出來賺錢討生活的,有必要搞的這麼難看嗎?」
張姓女工表示,自己透過網路找到這個工作,原期待可以有不錯的收入,但嘉聯益公司跟他們簽半年的派遣勞動契約,有的人只做半個月或一個月就失業了;很多人也都是從南部上來的,如今沒工作也不知道該怎麼辦?她認為,正職和派遣都是在為公司付出勞力,希望大家能夠平等。
到場聲援的桃園產業總工會指出,這群勞工透過家8家人力仲介公司到嘉聯益公司上班,如今遭到無預警、無限期放無薪假,嘉聯益公司在勞動力使用上,非常明顯就是以「假派遣,真雇傭」的違法形式,將勞工分屬8家派遣公司轉掛,規避雇主責任。
桃產總也表示,除了透過訴訟方式爭取自身權益外,同時呼籲政府正視「非典型勞動」無法可管的問題,更要求「派遣勞工禁止轉掛樣態」入法要能夠落實,避免台灣勞動環境持續惡化。同時希望政府能儘速完成立法,嚴格禁止「假派遣、真雇傭」,而嘉聯益公司也應負起雇主責任,恢復與遭違法解雇勞工的雇傭關係。
嘉聯益公司於去年11月發生派遣員工與派遣公司終止契約之爭議,經勞動局召開協調會議,勞資雙方以優於《勞基法》之條件達成協議,其中11位派遣員工因主張與嘉聯益公司有僱傭關係,另提起勞資爭議調解,經本局調解不成立,後續員工如提起訴訟,本局將協助本案派遣員工申請桃園市勞工權益基金律師費及裁判費補助。
桃園市勞動局表示,嘉聯益公司去年因違反《勞動基準法》32條第2項與24條第1項,分別被處罰5萬元及2萬元罰鍰;另今年因未依規定通報大量解僱違反《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2條第1項,被處50萬元罰鍰。
勞動局也呼籲事業單位如因業務需求,需使用派遣人力,應恪遵相關法令,勿濫用勞動派遣,勞動局將持續以專案勞動檢查等,落實勞工權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