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菸遭解僱憤提告?石化廠19年員工下場超慘

抽菸遭解僱憤提告?石化廠19年員工下場超慘

2019-06-14/東森新聞】

在公司中抽菸竟然慘遭炒魷魚?一名在中石化苗栗頭份廠工作19年的男員工,遭匿名檢舉在檢驗室內抽菸,旋即遭解僱。不過,該名員工認為公司處罰太過嚴苛,為保障工作權決定提告,但法官調查後則認為,中石化廠規已有明文,在嚴禁煙火地區吸菸或引火者,公司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免職或除名)處分,且石化廠的運行安全,不容妥協,認為林男已是資深員工,明知故犯,因此判林男敗訴。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林男在提告聲明中主張,他於199991起受僱在中石化頭份廠,擔任技術組品管課化驗室技術人員,服務已超過19年之久,但公司竟於去年82上午突派人事課長通知他,有人匿名舉報他於嚴禁煙火區吸菸,並且在當天立即將他解僱。

此外,林男認為,自己近3年考績均列優等,為資深績優員工,且此次吸菸為初犯,過去公司也沒有因吸菸而逕予解僱案例,即便他有吸菸之舉,公司也可以申誡、記過、扣薪等,認為解僱處分太過嚴苛。而林男也主張,兩造勞動契約仍存在,中石化得依據勞動契約繼續提供勞務及受領工資,支付他每月薪水約3.6萬元,從被告知解職日起至復職日止。

對此,中石化則指出,公司於從業人員工作規則訂有「員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經查證確鑿或有事證情節重大者,本公司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免職或除名)處分。在嚴禁煙火地區吸煙或引火者。」以及違反安全衛生規範罰則中「在嚴禁煙火地區吸煙或引火。罰則:免職」。

並且,中石化也強調,頭份廠區是石化生產行業,生產過程本有相當易燃或化學物質外洩的危險性,稍有不慎極有可能影響廠區周圍35000多戶的生命財產安全,遑論有實害發生,除了造成公司巨大經濟損失,並將付出巨大社會成本,更將造成廠區周邊家庭破碎等人倫悲劇,因此,「安全」即為廠區內生產管理首要任務。

至於針對此案,苗栗地院法官審理認為,林男無視公司規範及其他員工觀感,足見其對維安態度輕率,嚴重破壞公司對於林男工作態度的信任及內部紀律維持,客觀上已難期待公司採用解僱以外的懲戒手段。因此,法官認為,中石化依《勞基法》規定解僱原告,核屬有據,與解僱的最後手段性原則尚無違背,判林男敗訴,全案仍可上訴;至於林男請求公司給付薪資,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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