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3月2日為我國今年之同酬日,盼各界持續為縮小兩性薪資差距努力
102年3月2日為我國今年之同酬日,盼各界持續為縮小兩性薪資差距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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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委會在國際婦女節前夕公布
勞委會曾於101年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受僱員工薪資調查」及歐盟執委會計算歐洲同酬日之方式,首次公布我國同酬日為
另依據勞委會「101年僱用管理及工作場所性別平等概況」調查顯示,事業單位對受僱者之薪資給付標準、調薪幅度有性別考量分別從96年之18.4%、8.5%降至101年之9.6%、4.6%(詳如下表1),就女性受僱者來看,在「調薪幅度」遭受不平等待遇之比率亦由93年之9.5%降至101年4.5%(詳如下表2),顯示不論事業單位制度面或受僱者感受面,均呈現逐漸下降趨勢,顯示促進女性就業及排除障礙上已漸顯成效。
鑑於我國已於100年通過「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onventionontheEliminationofAllFormsofDiscriminationAgainstWomen,以下簡稱CEDAW)施行法,勞委會依CEDAW第11條就業平等權之規定,持續推動婦女平等就業相關法規之研修、消除婦女就業的歧視、提升婦女勞動參與、強化婦女就業能力、提供母性保護具體措施、建構性別友善職場與禁止職場性騷擾,未來將持續為落實性別平等工作環境,縮減勞動力市場的性別差距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