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保-不能參加國民年金保險退休軍中僱員不滿

不能參加國民年金保險退休軍中僱員不滿

2009-04-14/中央社 郝雪卿/台中市】

多名已退休軍中僱員,今天在台中市議員范淞育陪同下召開記者會表達不滿,由於國民年金法規定曾領取軍人保險退伍給付者不能納保,把他們摒除在外猶如次等公民。

曾是軍中僱員的先生,民國68年依當年法令加入軍人保險,民國87年實施勞動基準法,軍方將聘僱人員全數轉納入勞保,先生於民國94年依勞基法規定屆滿60歲而退休,當時總共領取新台幣100多萬元的退休金。

范淞育表示,先生於去年12月底未收到國民年金繳費通知,經向勞保局查詢得知,因曾領取軍人保險退伍給付而無法參加國民年金保險。

范淞育指出,軍中僱員並不如軍職人員享有一樣的福利與權益,例如月退俸、18%優惠定存、水電半價、免申報綜所稅等,僱員沒有這些福利,卻被摒棄於國民年金保險納保範圍之外,非常不合理,猶如次等公民。

范淞育說,現行國民年金法規定有3種情形不能參加國民年金保險,包括已領取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勞工保險老年給付、軍人保險退伍給付等,以先生的情形,既無法享有勞保年金制度,也無法納入國民年金保險,如何保障老年生活?

范淞育認為,國民年金法因為立法時的疏漏,讓部分國民老年生活無法獲得保障,政府應該主動聯繫立法機關,重新檢視法條研擬修法的必要性,他也要向立委建議,請立委主動連署提案修法,在已領取軍人保險退伍給付者後面加註軍中僱員除外,就能保障全台約1萬多名有類似情形的軍中僱員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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