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保-第一期國民年金繳費期限順延至二月二日

第一期國民年金繳費期限順延至二月二日

2009-01-24/中國時報/唐鎮宇/台北】

國民年金繳費期限即將到期,勞保局已收到十七億保費,若以全部應收保費五十四億推估,目前只有三成一符合資格的民眾繳費。勞保局表示,由於適逢春節,第一期繳費期限將從一月卅一日順延至二月二日,過年期間超商還可繳納。

勞保局國民年金業務處經理方宜容表示,受經濟不景氣影響,國民年金上路前勞保局預估第一期繳費率約在四十%上下,但事前即估計會有五%民眾拖過期限後才繳,加上國人多偏愛在期限最後一天繳費,因此大抵仍符合預期。

至於繳費單寄錯的狀況,方宜容表示由於軍公教人員到職後,軍、公保的加保可事後追認,勞保局從內政部取得十月份軍公教人員的投保資料後,有些初到任者可能到十一、十二月才加保,才會誤收到國民年金繳費單。勞保局目前已接獲四千多人的申訴,也與內政部資料進一步比對中。

由於國保是兩個月一期的繳費單,方宜容呼籲,民眾若對自己的投保身份有疑慮,例如認為只有其中一個月符合國保資格時,可向勞保局申訴,勞保局會再補寄一個月份的繳費單,遲繳加徵利息的時間點也會押後。

方宜容呼籲,國民年金第二期(十二月、一月)繳費單將於二月底寄發,繳費期限可至三月底,欠費者會依郵局每年年初的一年期定存利率為標準按日加徵利息,但超過十年的欠費無法補繳,也不計入保險年資,領取老年給付前一年若有欠費記錄,也無法採最低保證三千元的公式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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