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行人不走斑馬線嚇倒騎士被起訴
行人不走斑馬線嚇倒騎士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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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鄧姓男子過馬路時未走斑馬線,「嚇」到女騎士,女騎士為了閃他而跌倒,腳踝等多處骨折。女騎士控告鄧過失傷害,台北地檢署認定鄧不守法,上午將鄧起訴。本案也是行人與交通工具沒有「接觸」,卻遭法辦的少見案例。
鄧姓男子辯稱,女騎士的摔車可能是她自己騎車技術欠佳,「與我何干?」不過,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有關行人路權的規定指出,「行人穿越道路時,應由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穿越,不得在其
起訴書指出,今年
檢察官調查時,鄧坦承沒有走斑馬線,檢方依交通警察製作的交通事故談話紀錄表、現場蒐證照片等證據,判定鄧有過失,將鄧起訴並且聲請簡易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