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無照撞死人,父母家人連帶賠

無照撞死人,父母家人連帶賠

2011-08-07聯合報/饒磐安/板橋

男子林國宏與友人瓦旦鐵木都沒有駕照,卻在酒後爭著騎車夜遊,不料肇事撞死張姓男子;林國宏父母、瓦旦鐵木和他姊姊事發後,切結願負連帶賠償責任,事後反悔說遭誘騙和脅迫才簽切結書;但法官未採信,判林國宏和父母、瓦旦鐵木和姊姊吉娃斯鐵木等5人,要共同賠償死者家屬兩百多萬元。

法官調查,去年328深夜,沒有機車駕照的林國宏和友人瓦旦鐵木在三峽喝酒後,林硬要騎瓦旦鐵木向姊姊借的機車夜遊,在柑園橋上逆向,撞死張姓機車騎士。

林國宏和他父母、瓦旦鐵木和姊姊吉娃斯鐵木,被張的家屬要求切結負連帶賠償責任後,林國宏被依公共危險等罪判徒刑8月,張家隨即提出民事求償,向林國宏等5人索賠四百多萬元。

但林國宏等5人出庭時都說,當時在十多名張家親友包圍下,被迫簽下切結書應屬無效。法官未採信林國宏父母等人說法,判他們5人須共同賠償張的父母26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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