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1月11日三讀通過「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5條、第20條修正案及增訂第49條之1

102111日三讀通過「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5條、第20條修正案及增訂第49條之1

2013-01-11勞保局】

此次修法後不論會員或非會員農保被保險人,均須符合未領過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才能參加農保(第5條)。另為保障國保開辦後,因不了解法令來不及在年滿65歲前2日退出農保,繳納國保者之權益,得於本條例公布施行後6個月內申請追溯至年滿65歲前2日退保(第49條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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